永安太子前妻贍養費倍增

與歌手楊愛瑾(Miki)傳緋聞的永安百貨太子爺郭永淳,跟前妻伍智恒就贍養費一事爭訟,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庭判郭每月僅付前妻二萬一千元的生活費實在是太少,認為郭雖然聲稱收入微薄,但經濟上卻一直獲家人支持,近年亦有外遊,包括與女友同遊宿霧,並披露其女友來自娛樂圈。上訴庭認為郭有能力應付前妻要求的金額,決定改判他每月支付前妻四萬二千五百五十元贍養費,另須一筆過付前妻一百五十萬元,但可在一年內清付。

法官張澤祐在判詞中指,郭永淳的父母一直有支持伍智恒(卅三歲)和郭永淳(卅五歲)婚姻生活上的開支,但法官表明今次判決無意迫使郭氏父母代兒子支付贍養費,而是希望郭氏父母能協助這對年輕人解決這場財務糾紛,令他們可盡快重過新生活。

家人支持生活 付費無困難

張官在判詞中指,郭永淳聲稱他月薪僅一萬五千元,但其家人其實一直支持他,他仍用父親的附屬信用卡,其父近年為他償還的卡數接近一百萬元;郭母在○六至○八年又曾給他約一百六十萬元的禮品,而他修讀EMBA(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課程的七十五萬五千元學費、馬會及鄉村俱樂部每年逾卅二萬元會籍費、以至本案訟費等,均全由家人支付。

張官續指,郭永淳仍與雙親居於淺水灣寓所,亦有證據顯示郭有一名娛樂界工作的女朋友,近年郭曾偕女友同遊宿霧,郭亦先後到過南非、芝加哥及首爾等地。上訴庭認為,以郭的高學歷並在銀行工作,若只有如此微薄的薪酬,則只是他未盡全力而已,並相信他支付伍智恒要求的金額及另付一筆費用並無困難。

伍智恒原審時亦要求家事法庭無限期押後分配財產的程序,以便郭將來繼承遺產後可重新評估財產分配,但其申請遭家事法庭拒絕。上訴庭昨認為原審法官的決定並無出錯,但考慮到法庭頒下「拒絕」申請的決定,可能會妨礙伍將來再作出其他費用的申請,故此決定改為「不作任何命令」。

郭永淳與伍智恒於二○○○年結婚,惟伍婚後患上罕見腸胃病,須割掉大部分的胃及腸臟,並有抑鬱及失眠症狀。郭經常陪她治病,至○六年郭以休息及專心事業為由搬走,○八年以分居二年申請與伍離婚。

郭的父親郭志權是永安集團前主席,其母李宛群是養和醫院前主席李樹培的女兒。但郭呈交法庭文件顯示,其父目前任永安百貨非執行董事,並已退休,沒有控制永安百貨的控股權及決策權,手上僅持百分之零點零五公司股份,○八年時該些股份約值三百卅八萬元。

案件編號:CACV 7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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