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頭盔吉星高照

【本報訊】踏單車時忽略安全後果可大可小。有單車愛好者指踏單車是一種速度比併的運動,若無足夠的安全裝備配合,尤其沒有佩戴頭盔,遇意外時撞向燈柱或路肩等,輕則手腳骨折,重則頭部受創致死。他建議市民踏單車時應戴上合適頭盔、護手套及運動型眼鏡等保平安。

有近十六年踏單車經驗的Andy,曾先後三次「炒車」入院。二○○一年他與數名車友在大埔新娘潭「揸夜車」,「準備落斜時大夥兒受好勝心作祟並無減速,估唔到突然有隻唐狗走出嚟,結果兩敗俱傷,連人帶車直衝落山」。意外後,他肩膊兩邊鎖骨及盆骨都出現骨折,有五條肋骨斷裂且直插肺膜,即時出現呼吸困難,「幸好當時有戴頭盔,否則頭部撞向路肩時,後果可能更加嚴重」。

外國早立法強制

威院矯形外科及創傷學系(骨科)手外科及顯微外科部主管何百昌表示,外國有研究顯示踏單車時佩戴頭盔,能減少頭部受傷機會七至八成,臉部受傷機會亦可減六至七成。Andy稱,意大利、澳洲、加拿大及美國等地,早已立法規定十五歲以下青少年,踏單車時須佩戴頭盔。他說,不少人有錯誤想法,以為踏單車戴頭盔「好樣衰」,卻不知道它是自己的救星。他認為,本港單車意外持續增加,政府也有必要考慮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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