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運輸署簽發有關證明書之規定,「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僅發予傷殘駕駛人士;「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則發予取得註冊醫生、護士或物理治療師證明被接者行動不便之親屬駕駛者,「行動不便人士」包括輪椅及步行輔助器使用者,失明人士並不包括在內,現時共發出約四百張有關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