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高尚住宅區,曾瞞稅罪成的「空降」候選人,擊敗現任區議員,成功當選。勝選者主要政綱是「反對暴力政治」,力指現任議員來自「激進」政治組織。
很明顯,在此選區認為瞞稅可以接受的選民,較認為「激進」政治可以接受的為多!曾受過稅局不客氣對待的富裕人士,不少更可能視瞞稅候任議員為最了解他們的代表。若屬實,無怪「邀進」現任議員從未干犯刑事罪行,從未坐牢等事實,對他的選情毫無幫助。
但對全港市民而言,瞞稅是懲罰好人,要奉公守法納稅人相對承擔更多,要亟待公帑支援的傷病弱勢少了救命錢,故屬徹頭徹尾的「斯文暴力」。相對之下,到禮賓府門外阻塞通道、燒車胎,只是對位高而不仁的曾蔭權宣洩不滿而已。循這方向思考兩者誰更暴力,不難獲得跟我一樣的答案。
頭腦足以令他們躋身富裕階層的選民是否連這些基本道理也想不通?是因為現任議員所屬政黨高舉「天下為公」,威脅他們財富太大,所以故意想不通?還是講道理、好歹分明、憑良心處事,全屬致富大忌,故在富裕選區特別罕有?
但話得說回來,敗選現任議員亦得自我檢討,究竟在選舉期間有沒有以上述一番「事後孔明」說話,質問對手?有無以同一番話的客套版本,刺激選民思考,曉以大義?抑或當時滿足於自己過去四年對選區貢獻良多,錯誤以為自己必定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