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去年八月發生一宗白領麗人遭劫財劫色案,色魔當街撕爛女事主褲子並企圖強姦,幸得一對男女駕車經過撞破報警,男司機更下車追捕色魔,又問路人借單車兜截,該名色魔最終落網。案件於今年七月審結,法官高度讚揚該對見義勇為男女,而這名追捕色魔時不慎受傷的英雄,昨獲警方頒發全年最傑出好市民獎。
警方昨舉行好市民獎頒獎典禮,共有四十名市民獲嘉許,包括任職電機工程技術員的黃冠良(三十歲),他於去年八月八日晚上八時與女朋友駕車駛經元朗山貝河期間,發現一對男女正在拉扯,初以為男女朋友「耍花槍」,但當色魔發現黃時即拔足逃跑,黃下意識認為一定有問題,遂下車追截,並呼喊「唔好走」,期間更不慎跌傷,女朋友則負責報警。
經過一輪追逐,色魔攀欄跳進山貝河河道失去蹤影,但黃仍鍥而不捨,向途人借單車繼續兜截。此時,警員接報趕至,熟悉當地環境的黃靈機一觸,知道約五十米的河道有另一個出口,遂通知警方守候,終成功拘捕色魔,色魔最後被判入獄五年。
黃表示,估計當日追逐色魔約數百米,從未想過停止追捕,尤其是他因追捕色魔而跌傷,心想「一定要捉到佢」,但他很小心,一直與色魔保持五米距離。他到警署錄取口供時,女事主亦向他致謝;個多月前警方通知獲頒發好市民獎時,也感到有少少驚喜;至前晚打開通知信,才知他成為「全年度最傑出好市民」。他會將三千元獎金買一部iPhone給女朋友。
此外,年僅十歲的張豐正因發現「朋友仔」在公園滑梯縱火獲頒發好市民獎。豐仔就讀觀塘中華基督教會基法小學五年級,今年七月在寶達邨兒童遊樂場踢波時,發現一名與他年齡相若的男童在滑梯上縱火,立即通知保安員,並由保安員報警,涉事男童最後被警司警誡。
「豐仔」稱曾與該童一起玩耍,但不知對方名字,亦不擔心會遭報復,但他的見義勇為表現卻未得家人認同,「阿媽叫我下次唔好咁八卦,但我冇理佢」。考獲全級第二的豐仔志願並非當警察,而是做個好老師,獎金亦是會用來購買智能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