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不少公司以非連續性合約聘請僱員,圖避過俗稱「4118」的連續性合約規定,以減輕福利開支,節省成本。多名立法會議員炮轟勞工處,長期忽略這群散工的權益,又不滿當局以修例會對中小企帶來深遠影響為由,遲遲未肯作出承諾。勞工處處長卓永興指,當局已就有關條例進行調查,明年第二季把結果交予勞工顧問委員會審議,再呈交立法會。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周或以上,每周最少工作十八小時,便屬連續性合約(俗稱「4118」),僱員可享有休息日、有薪年假及長期服務金等福利,否則只有基本保障如工資支付,扣薪限制及法定假日等。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昨討論相關問題,多名議員質疑勞工處遲遲不修例,是偏幫大企業,部分議員更要求廢除有關法例。會場外,數名街工成員在新立法會大樓外請願,不滿當局長期忽略這群僱員的權益。
此外,十多名工業傷亡權益會成員,昨在大樓外抗議,並架起「停止屠殺工人」的橫額,不滿今年致命建造業工傷意外接二連三發生,要求當局調高違例罰款及刑責,並盡快訂立長遠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