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未處理政府檔案數量駭人

【本報訊】政府文件及歷史檔案需妥善保存,但審計報告指出,政府檔案處內逾期未處置的儲存檔案,疊起來長逾一萬七千米,有文件儲存逾三十年仍「無人理」,尚未登記入冊的歷史檔案多達廿八萬個,需時九年才完成整理。檔案逼爆中心,部分歷史檔案更變壞甚至「有借無還」。

歷史檔案有借無還嚴重

審計署調查發現,四個政府部門曾經遺失或未獲授權便銷毀檔案,包括消防處銷毀七十七本救護車出勤紀錄簿,社會福利署銷毀三十份檔案,負責監督的政府檔案處理應跟進。

在管理歷史檔案方面,審計署指五個部門有四百卅八個過期需還的歷史檔案,六個局及部門報失三百九十一個歷史檔案,○二年抽查發現,一千六百件歷史檔案及圖書館藏品中,約有三成已經變壞。

審計署認為檔案處應妥善處理文件,並把部分檔案製成縮微膠卷,騰出空間。政府檔案處接受建議,會積極跟進工作。

立法會昨亦討論制訂《檔案法》的利弊,議員何秀蘭指現時用以管理各政府部門檔案的資源不足,並無妥善保存具價值的公共檔案,要求當局從速立法改善情況。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