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有僱主反映新聘外傭唔習慣本港生活及風俗,導致僱傭雙方難以相處,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尋日就喺立法會上,要求政府考慮喺僱傭合約加入試用期條款,讓僱傭雙方盡早解除合約。不過,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就話,訂立試用期問題複雜,更形容係「雙刃刀」,事關喺試用期內提前解約會為僱主帶來不便外,外傭亦憂慮隨時被解約,所以要小心被濫用,而且要諮詢各持份者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