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疑亂發告票、捉錯良民?港鐵被指未有核實違規乘客資料即多次發出罰款信,事實有關地址查無此人,真正住戶卻無辜受牽連,更因此招致警察登門而飽受驚嚇。立法會議員批評港鐵未確認資料即將行動升級,反映處理乘客資料輕率,建議改善現有資料核實的程序,免再出現同類事件,對市民造成滋擾。
郭小姐(化名)在現有居所已住上五年,今年三月突接獲港鐵追收罰款信件,收件人為一名黃姓人士,因郭並不認識收件人,故在信封寫上「無此人」後,便將信件由大廈管理處代為處理,但自此誤寄信件仍不斷寄至,包括法庭來函,郭均一一註明沒此人居住後寄回。
未料事件仍有下文,今年九月中突有便衣警員上門尋人,指黃姓人士乘搭輕鐵時未能出示有效單程車票,遭港鐵檢控,因拖欠罰款而被通緝。郭小姐憶述時仍猶有餘悸:「無喇喇有警察拍門,真係驚到心都跳埋出嚟!我係良好市民,畀鄰居見到一定以為我犯法做壞事!」郭坦言對港鐵處理手法深表失望,「檢控咁重要嘅嘢都可以搞錯!真係離晒譜!」
本報就事件向港鐵了解,港鐵以「不評論個別事件」為由未有正面答覆,只解釋在一般執法程序下,職員會要求違反港鐵附例人士提供姓名、住址及身份證明文件等資料,以作跟進;若違例乘客拒絕合作,港鐵可經法庭及警方處理。
郭小姐狠斥港鐵未有承擔責任,要良民承受苦果,「佢(港鐵)同冇回應過有咩分別?問題係港鐵有冇核實過啲資料,確認地址冇錯?如果個個都亂寫地址,咁會有幾多無辜市民受影響?」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斥港鐵回應官僚,「收到市民投訴點都應該查清楚件事,一句『不評論個別事件』就算,真係夠晒惡!」王國興認為,港鐵有責任核實資料是否無誤,而非草率處理,「可能違規乘客提供資料嘅時候報咗假地址,但港鐵事後都要盡一切辦法確認資料,唔應該未核實資料就隨便將行動升級,咁樣係不負責任嘅行為!」
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認為,港鐵為公營機構,附例具法律效用,港鐵可參考政府其他執法部門處理違規人士資料做法,相信能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警察捉人亂過馬路,同埋食環捉人亂拋垃圾,呢啲都係冇辦法即時查證資料,但係部門一定有一套機制核實,港鐵可以參考吓。」
記者:陳倩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