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區醫院急症室廿八歲男醫生,聲稱一時好奇,在自己身穿醫生白袍及戴上口罩時,趁女同事在急症室忙於檢查病人之際,悄悄將手伸入圍攏病床的布簾下,以手機偷拍對方裙底春光,最終被病人家屬當場揭發報警。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鑑於被告初犯及認罪,感化報告對他的評價亦十分正面,遂給予他機會,輕判感化十二個月,官並寄語被告應好好珍惜得來不易的醫生身份,勸他好好改過自新,被告只微微點頭表示明白。
裁判官判刑指,以被告何國璋的專業知識及教育水平,理應懂得分辨是非對錯,應知犯了大錯;惟根據其背景及感化報告,顯示被告出身良好一向守法循規,事發前無任何刑事紀錄,感化官亦建議讓他接受感化,因此決定給他機會輕判感化;期間被告必須跟從感化官指示,在指定地點工作及居住,並按需要接受心理及性方面的輔導及治療,若違反任何命令必會重新判刑。
官續指,每個人都會犯錯,只要不重犯及從錯誤中學習,仍然可以擁有光明前途,官寄語被告指醫生資格得來不易,「好多人恨都恨唔到」,可算是社會上尊貴階級,因此被告更應好好珍惜自己努力的成果,不要輕言放棄。
東區醫院發言人稱,院方會繼續暫停被告的職務,並根據醫院管理局人力資源政策作出適當的處理。被告被控在今年四月十七日於急症室內偷拍女護士裙底春光。
案件編號:ESCC 364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