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店冰鮮肉充新鮮肉

【本報訊】牛池灣華池徑一間新鮮糧食店懷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昨早遭食物環境衞生署突擊搜查,結果該署在店內檢獲大約四百六十公斤懷疑冰鮮豬肉及近一百七十公斤冰鮮家禽,店舖持牌人被捕,現正協助調查,而食環署會考慮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持牌人被捕或被釘牌

食環署稱早前接獲投訴,指黃大仙牛池灣華池徑三號地下一間牌照規定只准出售新鮮豬肉的新鮮糧食店,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因此昨日上午進行突擊搜查。結果,該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大約四百六十公斤懷疑冰鮮豬肉及近一百七十公斤冰鮮家禽,並已經抽取兩個豬肉樣本作防腐劑及獸藥殘餘檢測。該新鮮糧食店持牌人被拘捕,現正協助調查,但食環署昨日未公布店舖名稱。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及冰鮮家禽屬於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而將冰鮮肉作新鮮肉出售則違反持牌條件,該署會考慮取消華池徑涉事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本報記者昨按地址到店舖視察,發現有關新鮮糧食店名為「永鴻鮮肉」,附近的街坊指昨日早上七時許看到多名食環署職員掩至,並檢走大批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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