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家庭以低於本地勞工待遇聘請外傭,算不算是剝削?有人謂:雙方願意,不算剝削。亦有人謂:外傭每月收三千多,本地勞工收九千多也不願工作,乃市場定律。
然而,市場上縱然有人願意賤價出售勞動力,並不等同購買此等勞動力者沒有剝削。外傭受剝削仍然願意來港工作,只因所獲待遇較在自己國家工作為佳!
香港家庭為何選擇聘用外傭,不聘用本地勞工?大部分僱主非為剝削而剝削,只因無經濟能力負擔本地勞工較高工資。為甚麼經濟這樣吃緊還聘用家傭?因為,此乃非不得已,不聘用家傭,夫婦其中一人便不能外出全職工作,家庭收入便無法應付開支!
外傭離鄉別井,拋夫棄子,跟港人為口奔馳,日做夜做,夫婦無暇共聚,子女疏於管教,實無太大分別。外傭在自己國家生計難求,全拜貪腐官僚勾結特權階級瓜分社會利益所賜;香港家庭夫婦雙職,營役終日,博取僅餬口報酬,卻任由子女自生自滅,發展成社會敗類、問題公民而無力挽回,亦全拜政府與資本家勾結,盜騙經濟發展成果所致!
受盡剝削的港人,實在無理由不跟同樣受盡剝削的外傭團結一致,齊心合力對抗共同剝削者!是故,肆意煽動族群矛盾,鼓吹打壓、敵視外傭,不會為受盡剝削的港人帶來任何好處,只會令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的剝削者得其所哉,變本加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