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居於黃大仙竹園南邨的無業女子,覷準鄰居夫婦生活富裕,將對方的出門時間「起底」後,竟密謀爆竊,並夥同男友人致電鎖匠,訛稱是該單位戶主但遺失鎖匙,成功開鎖後登堂入室,抬走夾萬及偷走一批名貴財物總值近十九萬元後逃去,惟警方循男匪徒留給鎖匠的手機號碼,即輕易拘捕二人。涉案雌雄笨賊昨於區域法院認罪,各判入獄兩年兩個月。正牌戶主夫婦受訪時怒斥判刑過輕,又指「出世紙、結婚證書、結婚戒指都無咗喇!好重要,買都買唔番!」
四十歲男被告范秀良和廿四歲女被告陳美如,被控今年七月廿六日在黃大仙竹園南邨榮園樓某單位內,爆竊事主石國雄夫婦共值十八萬九千元,但只有約值二萬五千元的財物被起回,其餘財物已遭兩被告花光。控方透露,兩名被告是朋友關係,男有廿五項案底,其中十六次是盜竊及爆竊,女有五項案底,只有一次涉及盜竊,其餘均是與毒品有關。
法官判刑時嚴斥案情嚴重,女被告是策劃者,她曾是事主夫婦鄰居知道對方是有錢人,而密謀爆竊,並找來男被告協助。法官指案中有多項嚴重因素.包括兩名被告共同犯案,更牽連一名無辜鎖匠,較一般爆竊案更為嚴重,故需判囚以懲。
本報記者昨到涉案單位查訪,正牌戶主石國雄和妻子至今仍氣憤難平。從事美容業的石太表示,居住上址逾廿年,認識原居於她隔鄰的女被告一家,對方三年前舉家遷出,至最近有街坊見過女被告在大廈內徘徊已覺可疑。
石太指事件中損失慘重,近廿萬財物被盜,包括多隻名貴手錶及一對極具紀念價值的結婚戒指等。同時因夾萬內放有重要文件,包括結婚證書、出世紙等,現全被盜去,她正苦惱如何補領,亦心痛失去具紀念價值的物品;她又「吐苦水」指鎖匠替人開鎖時應問多句,爆竊事件或可避免,她表示正尋求一切方式討回公道。
案情指,案發早上石氏夫婦先後離家上班,至石晚上八時回家時始發現家中失竊並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男被告案發下午三時以手機致電盧姓鎖匠,訛稱是單位戶主但遺失鎖匙要求開鎖。盧到達後,女被告在單位門口出現,盧遂爆開單位的鐵閘和木門後離去,兩被告入屋偷走財物。
案件編號:DCCC 98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