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用遺產證明書 一個月可取得

【本報訊】擾攘四年多的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訴訟,隨着陳振聰申請終審上訴許可失敗畫上句號。法律界人士指,官司期間涉案千億元的遺產交由臨時遺產管理人管理,現時華懋慈善基金終極勝訴可接管該筆遺產,基金只要得到政府的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產執行人證明書,便可動用該筆遺產,要取得有關證明書估計最快需時約一個月。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指,爭產案期間涉案遺產交由臨時遺產管理人管理,隨着官司完結,臨時遺產管理人便會「放權」,將遺產管理權轉交華懋慈善基金。他形容基金要動用遺產需涉及的手續「無乜特別嘢要做」。他解釋法庭既裁定華懋慈善基金勝訴,遺產判予基金已無爭議,基金只要得到由政府的遺產承辦處發出的遺產執行人證明書,便可動用該筆遺產,當中如遺產涉及物業、投資,便需按相關程序進行轉名手續,至於要取得遺產執行人證明書估計最快需時僅約一個月。

無遺產稅 手續快好多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亦指,根據遺囑上所寫的遺產執行人只要辦理相關承辦遺產手續,並獲批後取得有關承辦遺產書便可使用遺產的一分一毫。由於爭產案前本港已撤銷了遺產稅,故處理承辦遺產手續可以好快,估計只需時約幾個月,「唔使計遺產稅,少咗好多嘢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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