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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幫遺槍同事 解款員誤導警方

【本報訊】大懵解款員在屯門卓爾居商場解款時,遺留一支雷鳴登霰彈槍,事件鬧大,警方調查。同事為免解款員被炒,而向偵緝警員譚天偉訛稱對方只是把槍遺留五分鐘。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該槍留在銀行近一小時,因而以誤導罪拘控該名同事。四十六歲被告吳沛森昨於屯門法院認罪,求情指當時只是好心想幫助肇事同事,反令自己惹上刑事官非,且後果較對方更嚴重,亦因此案留有案底,或會丟職及難重操故業。法庭最後輕判他罰款六百元。

案件編號:TMCC 287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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