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公司晚宴後車禍 索償得直

【本報訊】兩名年輕男員工到內地參加公司周年晚宴,回程返港途中與同事先去卡拉OK消遣兩個半小時,始再繼續回程,經廣深公路遇上車禍導致一死一重傷。死者家人和傷者在區院興訟,向僱主索償原被判敗訴,但他們早前提出上訴,經審訊後上訴庭昨裁定他們上訴得直,僱主須向他們作出賠償,但有關賠償金額則待稍後釐定。

兩名上訴人分別是傷者陳浩源及死者陳志佳(譯音)的家屬代表陳嘉華(譯音),答辯人是貿泰電路版(中國)有限公司。上訴庭昨判決指,二人○八年二月五日因公事出席公司在內地的晚宴,他們的僱主即答辯人,默許他們由李姓採購部經理駕車載他們回港,他們在回程途中到卡拉OK,只是令他們受僱時間暫停,情況好像是「途中在路邊油站停下飲一杯咖啡」,只要在他們再上車繼續回程,二人便重新返回受僱時間,僱主因此要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CACV 216 /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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