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太(外傭僱主)請咗十幾年都係同一個外傭。如果法庭判咗外傭贏都唔會反對,外傭做咗咁多年應該畀番福利佢哋,唔會因為咁唔同外傭續約多過七年,佢哋做得好就可以。
李女士(外傭僱主)擔心外僱居港會分薄社會福利,因為外傭有居港權就可以申請公屋,香港人已經唔夠公屋住,再多一批人點得?我諗未來可能唔會與同一個外傭續約多過七年。
金Jay(菲傭)對裁決感到開心,因為有居港權唔一定要再做家傭,可以做其他人工高啲嘅工作。如果未來連續做夠七年都可能會申請居港權,搵份好啲嘅工。
Chickie(菲傭)喺香港做咗三年,對裁決感到開心,因為可以唔再做工時極長的家傭,但就算我夠年期都未必會申請居港權,因家人全部喺菲律賓,唔會離開佢哋自己喺香港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