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就外傭爭取居港權案,昨裁定《入境條例》違憲,確立所有居港滿七年的外傭均享有居港權申請資格。判決令本港有十二萬五千名合資格外傭可提出居權申請,保安局昨立即搬出四招善後,包括即時提出上訴、尋求加快法律程序、申請暫緩執行裁決,並暫停處理及批核外傭居留權申請。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坦言,若現階段批核外傭之申請,判決一旦被推翻或會引致「無法挽回嘅後果同無法彌補嘅損失」。
曾蔭權及李少光昨均表示對高院判決失望。李少光稱尊重判決,但強調確信《入境條例》合法合憲、合乎《基本法》,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上訴,冀推翻判決,並盡量確保聆訊加快展開。港府同時會向法庭提出申請,讓政府在上訴判決前不需處理外傭居港申請,有關申請將於本月廿六日的聆訊進行。若法庭不批准,港府屆時會考慮就此再提上訴。
李少光指出,若入境處現階段處理及批核外傭的居港權申請,而判決一旦被推翻的話,或會引致「無法挽回嘅後果同無法彌補嘅損失」。故處方會暫停處理,直至《入境條例》條文的合憲性獲最終釐清,因此現階段毋須改變輸入及僱用外傭安排。他強調,判詞只就法例合憲性作決,未就執行等相關事宜裁斷,故緩援處理申請並不構成藐視法庭。
港府消息指,入境處只是暫停處理外傭申請,但「申請表照收」。由於預料有大量僱主及外傭查詢及遞表,入境處已將廿多名人手增加逾倍至六十人,處理查詢及收表後的分類工作。判決後入境處已收到五個查詢,當中三個是僱主查問所聘外傭可否申請居港。
截至去年底,十一點七萬名外傭身份證簽發滿七年,今年五月底人數再增八千人,但港府未有評估他們的家眷人數。但消息指,入境處自○三年至今只接獲不足二百外傭居港申請,全部不獲批,然而今年至今及去年全年分別逾七千個及八千三百個外籍人士核實永久居民資格的申請,就有九成獲批。
至於李少光口中「無法挽回嘅後果」,包括僱主會考慮是否「早啲換人」令所聘外傭不能居港七年,導致產生一個「換傭工潮」,另外,外傭獲居港權後,辭職尋找其他工作,而一旦港府成功上訴,外傭將無工可做等。消息指,現階段毋須推出「截龍」等行政措施,但明白居港滿七年外傭數量會不斷攀升,港府已要求法庭盡快排期處理上訴。
另外,李少光昨日被多番問到港府會否就本案提請人大釋法,他只稱:「我諗我哋依家唔係提到釋法,今日我都冇提到釋法。」除本案外,尚有兩宗類似居權司法覆核案,將分別在本月十八及廿六日聆訊,即其中一案將於本案同一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