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始於明朝的林氏祖墳地處黃大仙祠旁,林氏後人多年來就古墓管理問題與嗇色園發生爭拗,祖堂司理人林庚長(六十一歲)因涉嫌擅自拆去嗇色園建在墓園的圍牆及氣窗鐵蓋,與僱工吳維合(五十二歲)被控刑事毀壞罪。
案件原定下月開審,控辯雙方昨達成共識,決定二人自簽守行為,裁判官歡迎有關決定,指可節省法庭時間,下令二人各以二千元守行為一年,支付五百元堂費。
裁判官昨「感到非常高興」,指無論在情在理在法,守行為處理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林庚長在庭外則指,事發後祖墳改由華人廟宇委員會管理,隨着本案完結,與嗇色園的爭拗總算告一段落,但他不滿控方在開庭前十五分鐘才致電通知,令當時正在教會的他無從準備,他為了本案花了數萬元聘請兩名大律師及專家證人,故仍有損失。
案件編號:KTCC 312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