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毀前妻容縫43針 夫囚40月

【本報訊】中年髮廊東主與前妻復合同居,卻因對方拒絕歡好,竟用瓷杯襲擊她頭部,並將鋒利瓷碎片劃花前妻臉蛋狠言:「睇你第時點結婚!」結果令她右臉留下十厘米的疤痕,需縫針四十三針。躁夫早前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區院法官斥責他為令前妻不能再婚而犯案,行為惡毒,判他入獄四十個月。

38歲事主已原諒並旁聽

辯方求情稱,卅八歲姓陳女事主已原諒被告梁開興(五十四歲),昨亦有到庭旁聽,但她在法官宣判後便匆匆離去。

法官判刑稱,辯方指被告因控制不住情緒才犯案,惟他並無暴力傾向,而事主亦承認她曾向被告稱會與另一男子往澳門,挑釁在先,需負部分責任。惟法官認為被告的行為令事主面上留下疤痕,影響日常生活之餘,更令心靈受損;其子亦會因目睹成年人互相傷害而心靈受損。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在○九年四月離婚,五個月後復合,並在荃灣大壩街安康大廈同居。今年五月廿四日晚上八時許,被告要求與事主歡好被拒,被告大發脾氣,拿起一隻瓷杯打事主頭部,又用碎片割傷事主右臉。

案件編號:DCCC 75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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