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派員協助處理日本福島核災難、位列全球五百大企業的法國核工業公司阿海珐集團(Areva),亦成為電話騙案的受害人。騙徒去年在法國假扮警方,致電該集團名下一間公司的行政總裁,聲稱其下屬涉及跨國信用卡騙案,要他將近一百萬歐元匯往香港,以協助警方拉人,不虞有詐的行政總裁中招匯出巨款。受害公司昨日委託本港律師行入稟高院,向收款的空殼公司追討失款,金額折算港幣後超過一千萬元。
原告Societe Technique Pour L'energie Atomique-Technicatome(又名Areva TA),總部位於法國,是阿海珐集團名下公司,專責發展驅動船隻的核反應機,被告金長豐有限公司,報稱地址位於彌敦道荷李活商業中心某單位。
入稟狀指騙案在去年一月十四日發生,當時原告的主席兼行政總裁Yves Lapierre在巴黎收到來電,對方操純正法語,自稱法國警方總督察,向Lapierre稱調查一個以羅馬尼亞為基地的跨國信用卡詐騙集團,查到Lapierre有下屬亦牽涉在內。
對方指警方已設局,會向其下屬發指示,將一筆款項匯到香港戶口,到時Lapierre要准許匯款,到完成後警方便會在香港拉人。
原告指騙徒之後再與Lapierre通電廿三次,騙徒為取得信任,更說出Lapierre的信用卡號碼資料及數日前之行蹤。
稍後他下屬果然收到指示,要求將九十八萬二千歐元(約一千零四十六萬港元)匯到被告名下的香港滙豐銀行戶口,Lapierre最後說服了公司財務總監批准有關匯款。
他在匯款後向公司的中央保安主任報告事件,保安部門向警方查問後,證實電話中人並非警隊成員,原告始知受騙,但已再無法阻止匯款。
原告指被告在騙案發生前不足一年成立,其董事在案發後兩星期便辭任,而且被告在港並無業務或資產,明顯是為行騙而成立,不過其收款戶口已遭香港警方凍結。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要求被告退還上述款項。
案件編號:HCA 165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