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冠球隊伯明翰班主楊家誠及其前妻,遭上巿公司漢基控股董事總經理翁世炳入稟高院,追討二人卑利士道應彪大廈單位業權案,翁以楊未有提交抗辯為由,要求法官直接判楊敗訴,案件昨於區院再處理,但楊依然沒有出席聆訊或派律師到庭,但因楊前妻有律師代表到庭及聲稱早前未收到入稟狀,法官為求公平起見,將案押後至十月十二日再訊,以確定楊家誠是否亦是未收到入稟狀。
原告翁世炳,被告楊家誠及李詠詩(譯音)。法官昨在庭上透露,於九月廿一日(上周三)收到一間律師行的信件指會代表楊、李二人,遂將案押後至昨日處理。而案件押後期間李已改聘另一律師行代表,並向法庭呈交誓章,聲稱未收到入稟狀和原告一方的法律文件,李的律師昨更指原告濫用司法程序,要求撤銷原告的申請。
原告代表律師則指李已向法庭呈交誓章故撤回對李的申請,不過以欠缺抗辯為由而要求直接判楊敗訴的申請仍繼續;原告一方又指未有足夠時間去調查和確認楊是否未收到入稟狀。法官暫不作任何命令將案押後,但會去信代表楊的律師行以查明為何昨日不派代表出庭。
案件編號:HCA 110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