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清潔男工到澳門豪賭,欠下「大耳窿」逾十五萬元賭債,之後被挾持返港辦理還款手續,惟兩名接手「收數佬」卻稱要加收費,逼工人償還廿五萬元,更恐嚇要出售他的腎臟等器官還債,工人被挾持達六十三小時,幸其妻報警,拘捕兩名「收數佬」。兩人昨在區院承認一項非法禁錮罪,判監廿個月。
兩被告為甘繼宗(廿八歲)及林文孝(卅一歲),原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及一項勒索罪,控罪指他們今年四月八日至十一日期間,非法禁錮五十歲男事主,以及勒索其妻廿五萬元。他們承認非法禁錮罪,另一項勒索罪則獲准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案情透露,事主今年四月八日到澳門賭博,欠下十五萬五千港元,債主帶事主返港辦理分期還款手續,惟抵港後債主將事主交給首被告處理。
首被告查問事主住址、母親及妻子的工作地點等資料後,要他償還賭債連手續費共廿萬元。
事主向親友借錢不果,次被告亦加入追債,要他償還廿五萬元,更恐嚇事主會有越南人售賣他的器官如腎臟等。
事主受驚,曾向妻子求助籌錢,期後又被挾持回家拿文件讓被告申請貸款,其妻之後報警,兩名被告於四月十一日被捕。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未婚,但與前女友及現任女友共育有三名子女;次被告無業,依靠綜援及做散工維持生計。兩人為「搵快錢」支持家庭開支而犯案,案中不涉及暴力及三合會成分,望予以輕判。
法官指事主被禁錮長達六十三小時,幸得其妻報警揭發事件。兩名被告過往有多項案底,其中次被告曾因販毒被判監七年。法官指此類案件涉及大耳窿活動,情況日見嚴重,而兩被告替幕後人士以非法手段向事主施壓追債,必須重判。 案件編號:DCCC 538/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