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市公司日東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畢天慶,遭一名女投資者入稟控告。原告指,畢天慶於三年前連同一名男子游說她投資一間香港上市公司後,她將一百二十萬元交給畢天慶代她投資,但其後一直沒有收到回報,對方也沒有向她交代投資的消息,她因此要求對方歸還款項或賠償她的損失。
入稟狀指,原告孫娟於○八年認識首被告畢天慶,畢其後介紹她認識次被告David Deng,並指次被告是其女婿。同年五月,畢向她聲稱有一個賺錢的好機會,就是投資一間香港上市公司。當她考慮期間,次被告向她說,畢是一間香港上市公司的老闆及不會欺騙她。次被告又說,兩名被告只是想三人一同賺錢,她投資金額愈大,利潤就愈多,兩名被告會負責管理投資的款項。
原告相信兩名被告的說話,於同年九月在次被告面前把一百二十萬元交給畢,以進行上述的投資。不過,她直到入稟高院之時,仍未收過任何投資回報,兩名被告也沒有向她交代過是否用她的款項買了任何香港上市公司的股票。原告及她的律師曾向被告查詢,但被告沒有理會,她因此向兩名被告興訟。
案件編號:HCA 145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