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兩價體育館遭濫用

同一場地兩種收費,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被指政策混亂!現時各區體育館之多用途活動室,無論繁忙及非繁忙時間均各有劃一收費,惟有市民發現以打乒乓球為名租用多用途室只需付約三分一場租,變相可以平價租用,康文署長年累月少收場租將直接影響庫房收入。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均狠批康文署收費政策有漏洞,促盡快檢討。

大埔太和體育館共設三個壁球場和一個活動室,三個壁球場同時亦會開放作多用途活動室,市民可租借場地作不同康體活動。陳小姐日前擬租用多用途室時發現原來竟有「一場兩價」。

直接影響庫房收入

陳小姐習慣每星期均於非繁忙時段,以時租三十六元租用多用途活動室耍太極,日前卻發現同一時間有人租用另一多用途活動室打乒乓球,但時租只需十三元,「我租個活動室嚟跳舞同耍太極就要三十六蚊一個鐘,人哋租間房嚟打乒乓波仲平啲,都係同一間房啫,佢哋仲要多咗張波枱,有冇搞錯?」陳指曾發現有人以打乒乓球名義租用多用途活動室,再於場內「自由活動」,認為變相濫用場地,政府亦少收場租。

記者前往體育館預訂活動室時,發現繁忙時間的場租為三十八元,但租用乒乓球桌的收費亦僅為十四元,僅較非繁忙時段略高一元。職員曾表明凡以打乒乓球名義租用場地者,均不可擅自在場內改變活動性質,但被問及同一場地收費不一機制制訂準則時,職員僅稱「我哋嘅收費係咁!」

事實上,在一個非繁忙時段,便有多名原正在打乒乓球的使用者,打球期間竟將乒乓球桌移至一旁,然後在場內排舞,一直未有職員干預。

康文署發言人指出,現時轄下乒乓球設施收費方式是以租用球枱數目計算,個別體育館會因應需要在活動室內設置乒乓球枱供市民使用,倘市民租用有關乒乓球枱,只需支付所租用乒乓球枱費用即可,惟對被指現有機制出現收費不一的不公平現象一事,發言人則未有正面回應。

易惹誤會須速檢討

「點解淨係乒乓球收得咁平,其他運動設施就唔可以?」大埔區區議員余智榮直指有關收費政策易惹市民誤會,認為康文署須重新檢視現有機制,以具透明度方程式釐定收費,以正視聽。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克勤則認為,事件反映康文署現有收費機制檢討刻不容緩,「收費唔公平嘅問題一直都存在,兩年前已經叫咗佢哋檢討,但一路都係咁拖!」陳又指康文署職員雖表明不能擅自更改場內活動,事實卻未有派員駐場監察,明顯有失職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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