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遭居英港女胡福菲(Wu Fuk Fei,別名Lisa)涉嫌勒索的已婚香港富商A先生,早前入稟英國高等法院向女方追討兩幢位於倫敦、市值三百萬英鎊(約三千八百萬港元)的豪宅,但法官指富商A聲稱女方只是他的僱員,而非長期性伴侶的說法並不可信,認為兩個現變作酒店的豪宅明顯是他送給女方,作為愛人的禮物,裁定女方可繼續持有兩豪宅。
年屆七十歲的已婚富商A,早於○八年控訴現年四十二歲的胡福菲,指女方以懷有其骨肉及公開二人關係作要脅,勒索他三百萬英鎊,有關的刑事案件因陪審團未能達成大多數意見,案件將於明年一月十六日重審。
與此同時,富商A亦在當地提出民事訴訟,向胡討回兩幢價值三百萬英鎊的豪宅,他早前在庭上供稱,當年聘用胡做私人助理,她的職務是駕車接載他到歐洲各地處理商業合約,負責支援工作及替他按摩等。不過,法官於周五指,胡除了按摩及駕駛外,根本不能說或寫英文,亦缺乏電腦技巧,因此實際上應未能擔任富商A所稱的工作。
胡的代表律師則指,富商A當年是在一份華文報章上看見胡的徵婚廣告,於是主動聯絡對方,廣告上列明胡尋找一名四十至五十歲、誠實且有經濟能力的人作為伴侶,並非如富商A所指,是透過面試聘請胡任私人助理;而擁有廿六部房車的超級富商A,亦曾在胡身上大灑金錢,贈送禮物包括珠寶、勞力士手錶、皮草、福特及奔馳等豪華房車,兩年間合共廿三次付款,金額高達五千四百多萬港元。
胡稱當時受到對方誤導,她徵求的是「伴侶」而非「送禮物以博取年輕女子歡心的老色迷」,故隨後另與一名叫「阿明」的男子結婚,但她卻又成功令富商A相信「阿明」是她的兄弟而非丈夫。根據胡的供詞,富商A曾表示如她答應發生關係,可替她解決所有問題。
此案經過長達兩年半的審理,法官周五裁決,指胡並非富商A的商業助手,而是性伴侶;又指,富商A蓄意地不誠實並說謊,毫無疑問地,他亦希望擁有婚外的性關係。」此外,根據紀錄顯示,富商A是以胡的公司名義購買其中一個涉案單位,而另一個單位則是由富商A直接繳付,而富商A過去曾替她繳付部分貸款,故總括而言相信富商A是希望他的愛人擁有單位,故裁定胡可繼續持有兩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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