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深圳出租屋管理站人員拍下港人身份證照片的做法,內地律師陳志榮表示,即使是公安要進行戶口調查,也要按照手續,在向市民索取身份證明文件前,先證明其公安身份,並要先向他們解釋拍攝及保留個人資料之目的;而出租屋管理站人員並非公安,他們自稱為派出所人員已屬違規,事主可向相關部門投訴。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曹宏威提醒北上的港人要小心,他指內地輕易購買到公安制服,冒警行騙時有發生;港人遇到聲稱公安人士索取身份證明文件時,要先確實對方身份;如對方拒絕,便要盡快找第三者前來幫忙,如通知屋苑管理員,甚至致電公安部門證明其身份,否則隨時墮入陷阱,引致損失。
為了確保大運會期間的治安,深圳近期大洗太平地,警方發動五十萬居民參與行動,組成「紅袖章」巡邏隊,協助收集情報,再透過在網吧識別「高危人士」、增設街頭閉路電視鏡頭、處罰出租給可疑分子的屋主等招數,最終拘捕疑犯逾六千人,並把八萬名「高危人士」趕離深圳,但當局此舉引起不少學者質疑違背法治理念、剝奪人民生活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