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鄉選舞弊 簡炳墀面燶應訊

【本報訊】有「食力簡」之稱的五屆香港冠軍練馬師簡炳墀涉嫌賄選案,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七十三歲的簡炳墀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日進行預審,十月十九日正式開審,預計審期兩天,簡繼續獲准保釋外出。

報稱為退休人士的被告簡炳墀,昨日身穿白色恤衫,黑色西裝,在大律師兒子簡永輝及多名友人陪同下到庭應訊。一向具「牙擦」本色的「簡Sir」簡炳墀,在庭上表情嚴肅,散庭後未有展露笑容,亦沒有開腔談及感受,只着記者拍照時小心碰撞。

簡炳墀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六及第十一(1)(a)條。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二月廿七日,在香港的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於二○一一年上水區鄉事委員會選舉中,在沒有合理辯解下,向廖富壽提供利益,即一筆港幣十三萬元的代價、饋贈或借貸,作為廖富壽在該選舉中投票給簡炳墀的誘因。據悉,廖富壽是上水甫上村村代表。

將有九名控方證人

代表簡炳墀的大律師吳維敏表示,被告將聘用資深大律師代表。控方透露,將有九名控方證人,包括三名市民、四名廉署人員、一名民政事務署職員及一名警員。被告昨日繼續以原有條件,現金五萬元擔保外出,但要求被告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控方證人,獲裁判官接納。

簡炳墀於案發時為上水區村代表,亦為今屆上水區鄉委會執行委員會選舉候選人,該選舉於今年三月十五日舉行。資料指,簡炳墀於選舉當日,以十六票對四十四票敗於現任上水鄉委會主席侯志強。廉署於今年三月十八日拘捕簡炳墀,其後經四個多月調查,至七月廿二日簡返回廉署報到時,正式落案控告他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 案件編號: FLCC172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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