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擬准提早攞強積金

社會上不少聲音指強積金未能保障退休生活,甚至要求提早取回供款,強積金計劃管理局正考慮容許身患危疾的打工仔,在通過評估機制後可提早取回部分供款治病,至於升學、置業甚至失業應急等,則以特別恩恤情況考慮,但提取上限可能只限於兩至三成,並研究容許退休人士分期提取供款,並把未領取供款部分再作投資,以加強退休生活保障,年底展開公眾諮詢。有積金局非執行董事及立法會議員憂慮,提早取款會令整個退休保障制度崩潰。

積金局今年五月成立工作小組就強積金制度進行大型檢討,有關報告將於九月提交董事會討論。積金局主席胡紅玉昨日表示,因應社會上不少意見要求可在特別原因下可提早取回供款,現正考慮容身患危疾的僱員可提早取回部分供款,建議應設立評估機制並列明危疾定義,經專家評估後便可取回部分款項。至於患病、升學、置業或失業等原因,則會列為特別恩恤情況以作考慮,但是會設定提出上限可能介乎兩至三成,但不超過五成。

提取上限兩至三成

胡紅玉承認,強積金只有十年歷史,加上供款率一直偏低,打工仔累積權益不多,目前二百五十萬打工仔供強積金,累算權益達三千九百億元,坊間亦一直批評強積金不足應付退休生活,她相信即使容許提早領取款項對打工仔亦沒有太大幫助,「恩恤因素可算係投資或扶貧,但用嚟畀首期係幫唔到好多,因為十年累積唔係好多錢,亦唔希望市民提取太多錢!」她預期,特別恩恤爭議性會較大,亦不希望提早取款建議令強積金失去意義。

容許市民分期取款

除此之外,現時是退休時一筆過取回強積金,積金局亦研究增加退休後領取款項的彈性,容許市民分期取款,並容許將未領取的部分款項再作投資,建議市場推出適合退休人士的相關投資產品,並建議當局在法例上清晰有關安排。

積金局非執行董事黃國健認為,強積金是用作退休保障,應要慎重考慮提早取回供款的理據,「大部分打工仔已經供得好少,提早攞錢只會令退休保障更加不足,甚至失去退休保障意義」,憂慮強積金制度會因而崩潰。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認為,身患危疾的僱員未必能支撐至退休,可提早取款合理,但批評置業等恩恤理由是不切實際,建議應全面檢討強積金是否符合退休保障需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會就有關檢討與積金局保持密切聯繫,並待接獲有關檢討結果後作適切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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