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月初因踩單車時高速撼向路牌鐵柱身亡的消防員黃曉風,其子早前承認串謀刑事毀壞律師行的玻璃門,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被告有四次案底,屢獲機會改過惟仍未有珍惜,被告現雖因父親逝世而知錯,但法官認為他需接受規管式訓練以了解自己問題所在,故判他入勞教中心。
辯方求情稱,被告黃朗祺(十七歲)自其父離世後,行為上有很大的進步。他自行撰寫的求情信表示他已知錯,望其父在天之靈能看見他改過自新。法官指被告十五歲已輟學,曾有販毒及襲擊罪等四項案底,每次皆被判感化及社會服務令,現更因金錢誘惑而犯上本案。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十月十一日,刑事損壞金鐘遠東金融中心金葉大律師事務所的玻璃門。 案件編號:DCCC 32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