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薄餅店做暑期工的十五歲患抑鬱症女生,晚上放工與一班同事到酒吧消遣,疑飲醉後被一名廚房同事涉嫌帶到時鐘酒店強姦,女生事後更疑染上俗稱「椰菜花」的性病。女生聲稱之前無性經驗,事後因感到污穢,要在事發後半年,才敢將被侵犯一事告訴社工及報警。涉案男廚被控一項強姦罪,昨於高院受審。
二十三歲被告黎卓威被控在○九年八月某日,強姦一名當時十五歲十個月、將升讀中四的女事主X。
據控辯雙方同意的案情,X在○八年因急性酒精中毒入院,後被轉介往精神科,證實她患有抑鬱症。去年一月,X因與男友及同學關係欠佳,仰藥割脈企圖雙料自殺入院。X在去年二月底,才向警方舉報遭被告侵犯。X○八年起有濫藥習慣,主要是索K,間中吸食可卡因和大麻。
控方昨先播放X的錄影口供,她對於事發時間和地點均已印象模糊。X稱在○九年七月,獲鰂魚涌一間薄餅店聘請當暑期工,八月有一名同事突然去世,大夥同事心情都受影響,有人提議去喝酒消遣,結果在某晚他們一行八至十人,去了大坑一酒吧喝酒散心。
X稱,她喝過伏特加和啤酒後醉倒,迷糊間聽到被告說要送她回家,並挾她上的士。之後X隱約感覺到被告脫去其衣服為她淋浴,然後被告把她放在床上,並壓住她郁動,X感到下體疼痛,故知道對方正與她性交。
當X清醒時已是翌日早晨,她發覺自己赤裸,被告亦全裸睡在她旁邊。X無吵醒被告,自行穿衣離去,她下樓後才知道身處銅鑼灣一時鐘酒店。X稱因感事情污穢,故一直無告訴任何人,直至去年一月才告知精神科醫生和醫務社工,再轉告其學校社工及報警。X稱,在案發前她並無性經驗,但她在報警後接受檢驗,卻發現其生殖器生有數粒疑由性接觸傳染、俗稱「椰菜花」的疣。被告在X報案兩個多月後被捕,他聲稱案發時與X拍拖。
辯方透過視像系統盤問X時則指,他們同事確有一晚一起喝酒,當晚X是自己乘的士離開,X被姦之事全屬子虛烏有,被告遭誣告,X對此否認。
案件編號:HCCC 8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