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冷氣滴水官官相衞

冷氣機滴水滋擾途人,警署竟不在食物環境衞生署執法之列,「只許警署滴水」事件惹爭議!警署被發現有冷氣機滴水多時,一直未有改善,食環署接獲轉介後承認,倘一般住戶冷氣機滴水,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倘政府物業出現相同問題,則只會交回涉事部門處理,事後亦不作跟進。立法會議員直指事件大有部門「自己管自己」之嫌,要求政府部門以身作則,勿製造不公平現象。

■記者 梁卓怡

盛夏將臨,又是冷氣機出動時候,但冷氣滴水問題亦同時湧現,即使政府部門亦不能幸免。陳先生早前發現,油麻地警署近眾坊街方向有多部冷氣機滴水不斷,期後經過發現情況依舊,「滴到好似落雨咁都冇人理﹗」陳指上址有多個露天咪錶泊位,不時有車主上落時中招,陳直指警署冷氣滴水投訴無門,「入警署報案會容乜易畀人話我玩嘢?希望《東方》可以幫吓手,叫佢哋快啲整番好啦!」

警方承認接獲投訴

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二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任由空氣調節系統滴水或發出熱氣而對別人構成滋擾,即屬違法,食環署可向有關人士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一萬元,另加每日罰款二百元。惟倘有關空調系統位於政府物業,食環署一般只會將個案轉介涉事部門處理,亦不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自去年一月至今年五月為止,當局共接獲二十七宗有關政府物業冷氣機滴水的投訴,全部已轉介涉事部門跟進。

警方發言人承認接獲類似投訴,並即時停用有關冷氣機及安排維修。發言人解釋,警署大部分房間均安裝窗口式冷氣機,為防滴水,已在冷氣機支架下裝上盛水盆及去水喉。

「市民就罰 政府唔使」

「市民滴水就要罰,有咩理由政府部門就唔使?」陳先生不滿政府部門官官相衞,又認為食環署執法欠公平,「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啦,有咩理由要小市民受晒,政府就大晒?」

當區區議員楊子熙表示,區內不時發生滴水擾民事件,但「冇聽過有警署都滴水」,促警方盡快根治滴水問題。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認為,維護法紀乃警方職責,亦有責任以身作則,「滴水咁小事應該馬上處理,警方身為執法機關,更加應該起牽頭作用,冇理由有問題都拖住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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