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政府醫生行為失當判社服

【本報訊】曾任政府醫生協會主席的醫院管理局中九龍診所醫生何鴻鈞,以父母及兒子名義預約診症,並在病人無到診時自行填寫診症摘要要求藥房開藥,以備他家人不時之需。何早前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昨被判處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違反誠信及濫用醫管局資源。

或失400萬長俸及停牌

四十四歲被告何鴻鈞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明白犯錯,現時雖被停薪留職,但他將會失去工作,失去四百多萬元長俸,並有機會被停牌,希望裁判官輕判。辯方早前求情時亦曾呈上心臟科專科醫生何鴻光、立法會醫學界議員梁家騮及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撰寫的求情信,力證被告為人正直。

控罪指被告於○七年六月至○八年十一月,捏改醫管局電腦系統紀錄,以顯示他的父母及兒子曾往中九龍診所就診,並令藥房向他們發出處方藥物。

案件編號:KCCC 346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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