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飛沖天嘅民航客機理論上係全世界最安全嘅交通工具,即使遇到南韓傻兵誤以為北韓戰機越境來犯而亂槍掃射,亦未必會有絲毫損傷,之不過咁,萬一大吉利是發生空難,後果真係不堪設想㗎。一係唔出事,出事大大鑊,既然係咁,民航客機嘅事故通報機制係咪應該嚴謹少少?
根據《一九九五年飛航(香港)令》強制性事故報告制度,航空公司或機長、飛機維修公司或人員等等,須就航機事故於九十六小時內向民航處書面呈報。本報記者要求民航處提供資料啦,結果嚇咗一跳。由○九年至今年四月,涉及強制性事故報告嘅個案總共有一千三百四十六宗,當中比較引人關注嘅機身系統、發動機及航空電子系統損壞或故障等等,竟然有四百九十七宗,佔總數三成七。
單係去年已經有六百四十二宗必須強制性呈報嘅航空事故,平均一日接近兩宗,你都咪話唔得人驚。不過當中有一個問題值得大家深思,航空公司係就係要向民航處強制性報告,可惜民航處完全冇必要向小市民交代。換句說話嚟講,民航處一直秘而不宣,從來冇向公眾發放相關資料!
喂喂喂,小市民搭飛機有權選擇㗎,如果某間航空公司特別多事故,寧願貴少少都去幫襯另一間啦,除非壽星公吊頸嫌命長嘅啫。民航處乜鬼都唔講,你叫小市民點揀呀?本報記者嘗試向各大航空公司索取相關事故數據啦,死得佢吖,一個二個以民航處作為擋箭牌,佢哋話喎,一切都已經向民航處通報嘞,要問就問民航處。
中文大學航空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羅祥國認為,民航處有責任主動公布事故調查結果以及航空公司嘅改善進度。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就話嘞,當局應檢討公布航空事故嘅機制,由市民自行決定是否選乘某航空公司,迫使航空公司改善服務。
計功夫茶話齋,民航處咁嘅辦事作風絕對不合時宜,今時今日乜都講求透明度,關乎公眾利益嘅航空事故有乜可能死冚爛冚?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話喎,涉及飛機嘅問題複雜,部分故障不會引起即時危險,公布出嚟反而會弄巧反拙,引起不必要恐慌。
呢啲咪就係官腔囉,硬係以為平民百姓個個都係白癡,只有高高在上嘅官老爺先至明辨是非。打個譬喻吖,涉及沙士嘅問題都好複雜㗎,衞生部門係咪應該隱瞞疫情避免引起不必要恐慌呀?咪玩啦,你試下隱瞞吖,十個人頭都唔夠落地!
好心民航處唔好咁迂腐,黑箱作業過時喇,航空事故玩神秘等於自招民怨,冇好下場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