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航處自○九年至今,僅就五宗航空事故主動作出調查,全屬墜機或嚴重的飛行事故,當中一宗涉及國泰航空A330空中巴士,其餘四宗均為直升機墜機意外,分別涉及空中快線、飛行服務隊、直升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以及一架私人直升機的意外等。
民航處指本港註冊的商營民航公司共有九間(見表二),飛機共有二百一十三架,平均機齡為九年,目前無數據顯示較舊飛機會有較多事故,而民航處亦未有規限航空公司的飛機服役年期。
民航處表示,民航飛機的結構及部件,都必須按民航處所審批的維修作業表定期進行維修、檢查及通過測試,才能獲發有效期為一年的適航證。因此,只要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及重視責任的管理文化,高齡飛機不會對飛行安全構成問題。
民航處續指,雖然強制性事故報告的要求只適用於持有香港航空營運許可證的航空公司,不適用於其他航空公司,但非在港註冊的航空公司亦需根據《香港民航(意外調查)規例》的規定,當在香港境內或領空發生意外或嚴重事故時,須向民航處通報有關資料。
香港華民航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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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機服務(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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