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中央交響樂團前中提琴手趙澎,於○八年逝世後觸發中港兩房的爭產案。一名聲稱與他誕下一子的內地女子在港興訟,為兒子爭取遺產繼承權。高院於去年確認其子是趙澎的私生子後,該名內地女子再度入稟高院,要求趙澎的遺孀及舅仔提供遺產的清單。
原告趙瀛,現年五歲,由其母吳梅梅代表興訟。兩被告是趙澎的遺產管理人,即趙澎的遺孀周荔青及其弟周立松。原告要求兩被告提供趙澎遺產的清單,包括他在逝世時所擁有財產的詳情和價值、其名下一間公司的股份價值和付款紀錄、其名下一個位於羅便臣道的複式單位連車位的現況、其保險及強積金的價值和受益人身份、其葬禮支出和欠債情況及其銀行現金存款等等。
趙澎於○八年九月廿三日逝世,但無留下遺囑,遺產原本由其遺孀及兩名兒子等親人繼承。不過,來自北京的原告於○九年興訟,聲稱與趙澎生下原告,並要求趙家提供DNA樣本作親子驗證,但被趙家人拒絕。
高院去年十二月憑吳提供的溫馨相片和DVD片段,確定原告私生子地位,令原告可享遺產。
案件編號:HCMP 5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