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遲遲理不順 徒負虛名好打得

好打得!好打得!林鄭月娥好打得!呢一個發展局局長果然名不虛傳,左一句「僭建非權利」,右一句「絕不會特赦」,中間補多句「不接受付款保留僭建物」,令到席捲全城嘅僭建風暴似乎有平息迹象。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曾蔭權僭建都要拆祖屋啦,新界鄉紳唔准堅持「僭建霸權」。

尋日喎,林鄭局長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一干人等開會討論,雙方達成共識解決丁屋僭建問題。點樣解決呢?首先,三層以上密封式加建樓層一律取締。其次,天台玻璃屋視乎範圍大小,再決定可否保留。再者,部分小型環保以及適意設施,例如太陽能熱水器或者小簷篷,業主可以保留。不過有一個問題尚待釐清,事關有部分村屋建於「舊屋地」,而舊屋地地契係港英政府早於一九○五年一次過批出,地契並無高度限制,即係話起到六、七層都唔算犯法,係咪應該一視同仁全部取締就要徵詢一下法律意見嘞。

吖,仲有一樣嘢顯示林鄭月娥好打得,政府同鄉紳咪成立咗「理順小組」嘅,家陣正名為「規劃地政政策聯絡委員會」。用意心知肚明啦,理順小組令人思疑係爭取僭建合法化吖嘛,當然有必要改名。

咦咦咦,咪住先,功夫茶回心一想,新界丁屋三層以上密封式加建樓層一律取締嘅所謂共識,有新意咩?乜法例唔係一早講明嚴禁嘅咩?另外咯喎,如果天台玻璃屋可以保留,對於市區頂樓業主好唔公平啫。

唉,講到呢度,功夫茶不得不承認幾乎上當,林鄭月娥其實唔算好打得,極其量只算略懂三腳貓功夫。你知啦,僭建風暴之所以一石激起千重浪,源於申訴專員黎年頂唔順政府各大部門遲遲唔執法,事隔十幾二十年都冇依法取締僭建丁屋,所以發表報告炮轟。黎專員就係知道新界丁屋三層以上密封式加建樓層係犯法,所以兜口兜面直斥其非,林鄭月娥到咗今時今日竟然要同新界鄉紳開完會先至達成共識話要取締,唔通之前嘅法例係廢嘅?定係曲線承認政府長期包庇縱容不執法?所以話啫,功夫茶真係幾乎上當,好彩唔係騙財騙色咋,撞鬼!

即係咁,僭建風暴嘅罪魁禍首根本就係長年累月有法不依嘅政府部門,僭建遲遲理不順,家陣做乜嘢都只係補鑊。仲有一點唔好唔記得,話就話一律取締啫,拖你十年八載有乜咁出奇?

計功夫茶話齋,林鄭月娥徒負虛名好打得,若然懶得拆人屋,不如自己拆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