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揚文字:人妖顛倒是非淆 對敵慈悲對友刁

法治是香港的優良傳統和核心價值之一,亦是百年香港的成功基石。正因為「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基本法》專門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而《基本法》提到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和立法權時,則沒有加上「獨立的」這個定語,可見司法獨立是得到《基本法》特別保障的。

司法獨立作為香港法治的關鍵環節,是指法官獨立審案判決,不受上級干擾,不受行政干預,不受輿論影響,不受關說左右,真正做到客觀公正。另一方面,正如《基本法》提及「繼續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則對法院審判權所作的限制」,司法獨立並非沒有限制,必須遵守克制原則,尊重「一國」主權,尊重《基本法》及其立法原意,尊重香港行政主導的架構和職權。否則,司法獨立就會變質,異化為司法獨大,反過來摧毀司法獨立根基。

必須指出,事物發展往往是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回歸十四年來,由於港英當局在過渡期策劃「主權換治權」、「民主拒共」、「還政於民」等部署,在其影響力最盤根錯節、價值觀最「心心相印」的司法領域發酵,司法獨立正逐漸變質。

司法獨立蛻變為司法獨大的第一個標誌,就是在法律概念上無視「一國」主權,凌駕中央憲制權力,將香港當作獨立的政治實體。

具體例證一:本港終審法院在一九九九年一月裁定港府在吳嘉玲案中敗訴,主審法官在判詞指,本港法院有權審視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的議決有否違反《基本法》,並宣告違憲的議決無效。此事被多名內地和本地法律界專業人士質疑是曲解《基本法》和挑戰人大權威,港府最終在同年五月提請人大常委會進行首次釋法,推翻終審法院關於居港權的判決。按法理,全國人大是《憲法》規定的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基本法》又規定「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終審法院的判詞對此置若罔聞,將本港法院凌駕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

具體例證二:《基本法》第十九條明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但是,二○○八年美國一個對沖基金入稟香港法庭,聲稱因剛果民主共和國欠債未還,要求禁止中國中鐵將逾二億美元的採礦入場費付予剛果,應將該款截留給美國基金用作抵債。

濫用司法 全港埋單

原審法官根據《基本法》有關規定,裁定本港法院對剛果作為一個國家沒有司法管轄權,駁回基金要求。嗣後基金不服上訴,去年二月香港上訴庭竟然推翻原審法官判決,判美國基金勝訴。對於這一有損國家利益的裁決,連外電也感驚訝,指「北京在非洲窮國用基本建設投資換取自然資源的戰略,引起了外界,尤其是西方競爭對手和非政府組織的擔憂。但它或許未曾料到,對自己的雄心構成嚴重挑戰的,竟然是香港上訴法庭!」

司法獨立蛻變為司法獨大的第二個標誌,就是無視行政主導架構,凌駕行政職權,以「萬能」姿態干預行政事務。

具體例證:港珠澳大橋是今年三月全國人大通過的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立項的國家工程。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的環保評估工程審批,百分之百是行政權限。環保署為大橋工程所做的環評報告,依足現有環評法例、技術備忘錄和研究概要分析,跟足既有程式,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不過,法庭的判決是自己演繹出來的,在現有環評法例、技術備忘錄和研究概要都沒有具體提到,政府的審批實際上與現行法例無牴觸。依照所謂「環保基線」的概念,整個香港就應炸平,須還原到百多年前小漁村時的空氣質素,何等荒謬!

行政主導是香港行之有效的管治模式,亦是《基本法》設計的重要原則。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向中央負責和對香港負責,也只有落實行政主導才能履行職責。在香港的司法傳統中,法庭對本身權力相當抑制,亦盡量避免介入政治及政府的行政當中,這種對司法權力的戒心和慎重是法治的優良傳統,也是香港司法獨立的重要元素。

正因如此,回歸前港英行政主導推行的「玫瑰園計劃」,包括大嶼山機場(含填海工程)、青嶼幹線、青馬大橋、機鐵快線、三號幹線等大型基建,從來未有受過所謂司法覆核的干擾,得以如期上馬,如期竣工。但是,回歸後,某些人出於政治目的,不斷作出令市民和社會不得不承擔嚴重後果的行為,令社會整體利益受損,「全港埋單」。

司法獨立蛻變為司法獨大的第三個標誌,就是某些人無視香港已由殖民地成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的歷史變化,以殖民地時期形成的政治取向和價值觀凌駕客觀的法律標準,大搞「親疏有別」,明顯司法不公。

例如二○○○年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程介南因不當收取六萬元顧問費,被司法機構往死裏打,送進大牢;但反對派民主黨唯景顧問公司牽涉六百多萬元公帑的弊案,當局卻不聞不問,有意放生。

《東方日報》及《太陽報》刊登英國女星性感照片被選擇性檢控,反對派喉舌及外國雜誌刊登同一輯照片卻平安無事;東方報業集團數十宗有證有據的被反對派喉舌侵犯版權的投訴,當局壓了兩年仍不採取行動加以檢控,反中亂港勢力有恃無恐;此外,正義輿論重鎮被誹謗,打贏官司反而被判要賠對方上訴之巨額堂費,無過錯的誹謗受害方居然要替誹謗罪名成立者埋單,已是十足的「人妖顛倒是非淆」!

另一方面,四年前滋事分子非法佔據皇后碼頭,累及納稅人要付出巨額工程違約金,且清場時滋事分子涉嫌阻差辦公、襲警,司法機構公然不作為,不作刑事檢控,不作民事索賠,任由暴民政治坐大。

愛國原罪 選擇檢控

顯然,在某些人眼中,九七回歸無異發生在另一個星球,好像他們是「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漢,無論魏晉」,依然將殖民地原有價值觀奉為圭臬,把愛國視為「原罪」,有意針對性檢控;把反中視為「正統」,或「隻眼開隻眼閉」蓄意縱容,或「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總之「對敵慈悲對友刁」,完全失去客觀公正立場。

綜上所述,港英殖民統治時期,本港司法敬畏宗主國皇室政府,尊重行政主導,不偏不倚,尚可稱司法獨立;回歸後,有人一再挑戰中央主權,凌駕行政主導,司法獨立已變質為司法獨大。無他,這明顯是港英餘孽為反對派爭奪管治權鋪路,搞衰「一國兩制」,將香港變成西方反華勢力的前哨陣地而已!中央和港人乃至下任特首,若要「一國兩制」順利施行,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當務之急是要將司法大權奪回來,撥亂反正,回到司法獨立的軌道!否則,司法「大權旁落」,行政權和立法權也行將不保!缺乏這種憂患意識,必將犯歷史性錯誤,勿謂言之不預也!

劉夢熊

newnew@oriental.com.hk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