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副局長潘潔位於大埔沙欄小築嘅住所被踢爆有僭建,喺天台僭建咗一間玻璃屋,兼且圍封露台,真係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雖然佢連日來強調會為事件負責,但日前地政總署嘅高空相片,揭發原來佢係做咗問責官員後先至僭建住所,即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過,潘潔尋日再被傳媒追問僭建一事時,佢就以笑遮醜繼續死撐,將僭建淡化成「裝修過程中嘅疏忽」,死不認錯道歉。
身為問責官員,政治敏感度不足,竟然僭建寓所嘅潘潔,尋日凌晨透過新聞處出稿,回應僭建醜聞,話正如佢喺五月十六日回應傳媒報道關於佢寓所問題時,佢話寓所出現嘅問題,責任都在佢,所以佢有責任做好,包括購入單位後裝修過程中嘅疏忽。而佢喺事件後已經即刻委託認可人士跟進,認可人士亦都已經聯絡相關部門,確保有關工程依法進行。
潘潔講來講去都唔肯承認僭建,咁嘅官樣回覆,傳媒當然唔會收貨啦!尋日朝早一大班記者走去等潘潔返工,再追問佢有關僭建嘅問題,最關鍵係有關僭建物係咪佢購入單位後先至興建。
潘潔只係用咗一分鐘時間笑笑口咁答咗三條問題,有幾大誠意,可想而知。不過,如果答得好,一分鐘回應都可以得到市民諒解,可惜佢嘅答案都係重複又重複咁背番佢嗰份官樣回應。
記者於是單刀直入,問潘潔係咪做咗問責官員後先至僭建?點知佢九唔搭八話,寓所出現嘅問題,責任都在佢。呢句耳熟能詳嘅對白,已經聽咗好多次,真係你唔厭我都厭。潘潔嘅上司、身處北京出席國際環保展嘅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亦都走唔甩,被追問潘潔僭建問題,佢話聽到潘潔喺香港發表嘅聲明,係恰當嘅。有咁嘅下屬就有咁嘅上司,邱騰華同樣答咗句廢話就離開。
其實地政總署嘅高空拍攝圖像清楚顯示,潘潔間屋○九年仍然乾乾淨淨,後來先至有間天台玻璃屋出現,擺明係潘潔○九年八月買入後先至僭建,鐵證如山,當時佢已經係問責官員,竟然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事到如今,作為首位被揭發僭建嘅問責官員,潘潔貫徹始終,死口唔肯認住所僭建,反映佢份人同呢個夕陽政府一樣冇承擔之餘,亦證明「官」字兩個口,乜都係政府講晒同啱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