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保安涉因錢弒母

【本報訊】女保安員懷疑因錢銀問題與母親爭執,竟用手扼斃親母。她發現母親再無呼吸後,即通知兒子表示闖出大禍,並向到場的警員和盤托出事件。她現被控一項謀殺罪,昨日起在高等法院受審。

被告王文婷(四十七歲)被控去年一月十九日,謀殺當時六十七歲母親顧裕華。控方稱案發時被告與母於牛頭角樂華南邨同住,被告在當日午飯時間犯案後,隨即致電給她的兒子,並由兒子報警。

向警稱殺咗人 拒講詳情

現年廿二歲的被告兒子朱宗義昨日出庭作供時表示,被告原一直與他同住,至前年十月才搬去外婆的喜華樓住所。他表示在案發日下午一時半後,母親在電話告訴他:「佢話殺咗我外婆,叫我依家過去。佢仲話要畀錢我。」他聞言大驚,收線後立即致電報警,並聽被告指示趕往外婆家,不過抵達時警察已先到達現場。

警方接獲舉報後,即時派遣衝鋒隊人員趕赴現場。控方昨日先後傳召三名到場警員作供。他們表示在到達時單位木門關上,拍門後由被告開門才能進入單位。他們均指出,當時單位一地食物,地板還有不少玻璃和瓷器碎片,死者倒臥於騎樓。

被告目光呆滯,她向警員稱,與母親相處不和,並間有爭執。當日午飯時,其母叫她致電父親,要他拿錢回家。她沒有即時答允,母親便大發脾氣,不但說要趕她走,還拿飯桌上的杯碗碟掟她,又出手扯她頭髮。她稱有向母親還手,但拒透露詳情,只承認做錯事,並說「係我殺死我阿媽嘅,我會負責任。」法醫驗屍後,證實死者是因頸部受人手重壓致命。

案件編號: HCCC 35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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