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解碼:寬鬆理順活化僭建

劉皇發連任新界鄉議局主席,這位發叔,乃是香江一位十分奇特而又相當風趣的人物,他昨天連任之後,心情激動,感到戚戚然,講了兩件事,一是僭建問題,二是活化問題,都是妙論也。

兩件事嘛,第一,他說,處理僭建問題是新一屆鄉議局首要處理事項,新界僭建問題是多年遺留下來的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不能單靠法律解決。他認為特區政府應以寬鬆理順的態度,而非一刀切處理。他又說,僭建已不只是新界的問題,在香港九龍亦有多達數十萬宗,政府應盡量避免引起社會動盪。另外,鄉議局將在本月十三日與發展局開會,希望能夠有好結果。

第二,劉皇發形容當選連任的心情激動,但對多年來未能退位讓賢,感到戚戚然,自己沒有選擇,定必留下來與其他鄉議局成員一同面對當前的困難。他宣稱今次是最後一屆出任鄉議局主席(任期到二○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日後會為接班工作成立專責小組,希望可以活化鄉議局。

現在我們來研究僭建和活化的問題。僭建不是法律問題,那請問是甚麼性質的問題呢?不能單靠法律解決,那又如何寬鬆理順呢?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說,屋宇署和地政總署在執法和執行土地契約條款的工作上,對所有人士都一視同仁,並不會因為個別人士的身份而有所差異。屋宇署方面,若有關僭建物須由政府承建商進行清拆,屋宇署會向有關人士悉數追討清拆工程費,包括有關的監工費用。

一視同仁,非常好。請問林鄭局長,煲呔曾的露台玻璃窗如何處理?由屋宇署政府承建商進行清拆,然後追討工程費乎?哈哈!他跪低自己拆啦!

還有,今天鄉議局尚未「活化」,是否也要一視同仁,新界僭建物由屋宇署拆之哉?抑或不能單靠法律解決,交給鄉議局去自行寬鬆理順,可拆可不拆?

史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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