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堡獅龍後人爭產押後裁決

【本報訊】服裝品牌堡獅龍(bossini)已故創辦人羅定邦的十億元遺產爭訟案,高院早前裁定羅的次子羅蜀凱只是受託形式持有財產,羅蜀凱不服裁決昨提出上訴。代表律師指他認為應有全權處理財產的權力,其他家族成員卻擔心,若羅蜀凱對財產有「全權」的權力,若他作出不合理決定時,法庭也無法干擾。上訴庭聆聽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羅蜀凱欲擁全權

上訴人羅蜀凱的代表律師昨陳詞指,根據羅定邦生前定下的意願書,雖然把遺產交給蜀凱管理,但明言一旦家族成員有困難或應獲獎勵時,須將財產分予對方。上訴一方指,若蜀凱只以信託形式持有財產,家族成員有所要求時,信託人都必須從遺產支付對方;相反,若他擁有全權管理,遇上他認為不合理情況時仍可拒絕發放金錢。

代表羅嘉穗、羅家寶羅穎怡父女等家族成員的被告一方律師卻指,遺產信託人有責任執行遺產,若該人有全權的權力,是否代表該人作出不合理決定時,法庭也無法干擾。但法官卻質疑,全權的權力是否會大至法庭也無法干擾。

羅定邦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三日去世,他過身前四個月簽一份中文意願書,將財產分成三份,一份給蜀凱,其餘兩份分別作慈善用途及留給一名未有曝光的失蹤兒子。意願書中亦說明,若有羅氏家族子孫遇上困境,蜀凱擁有的一份可用作資助。

但蜀凱如何處理的決定權,則早前已由原訟庭釐清有關責任,當時法庭認為蜀凱是受制於意願書給予他的責任下擁有該筆財產,不代表他可將財產視為己有。

案件編號:CACV 2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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