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奈何以死懼之

怒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江西怒漢錢明奇不滿自己的樓房被當局無理強拆,十年來投訴無果,最後在多處政府建築物連環引爆炸彈,「用實際行動為有冤百姓除害」,造成三死多人受傷,為神州大地增添了一場官逼民反的悲劇。

這種類似恐怖襲擊、傷及無辜的行為當然是不值得讚賞的,但奇怪的是,每逢發生這種針對官府的血腥暴力事件,國人不但不會譴責行兇者,反而把他們視為英雄。手刃六名警察的楊佳被稱為「刀客」,槍掃法官的朱軍被譽為「槍王」,怒斬拆遷官員的楊義被視為「俠客」,刺殺淫官的洗腳女鄧玉嬌被封為「烈女」,今次江西怒漢錢明奇亦贏得網民廣泛同情,有調查指九成六網民認為他是「好人」,人心向背,由此可見一斑。這難道不值得執政當局反思嗎?

都說中國人是生殖能力替代英雄氣概的民族,是逆來順受隨遇而安的民族,然而,凡事總有例外,狗被逼急了尚且會跳牆,何況是人。當中國人忍無可忍、退無可退的時候,暴力抗爭便是唯一的選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官老爺千萬不要高估了自己的能耐,低估了百姓的能力。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老百姓可以幫共產黨打天下,當然也可以令共產黨失去天下。錢明奇的憤怒,其實也是無數老百姓的憤怒;錢明奇的血腥報復,其實也是無數拆遷戶想做或即將做的事,官老爺們請好自為之,不要欺人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