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錮女人蛇 潛逃漢自首判囚

【本報訊】中年漢在十三年前糾黨禁錮數名內地女人蛇,並致電恐嚇其中一名女人蛇的親人交出一萬元贖金,否則把該女人蛇賣入「火坑」當妓女,該漢與同黨往收款時被捕。惟中年漢事後潛逃內地,去年才回港自首,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非法禁錮意圖取得贖金罪,被判囚五年四月。

四十四歲被告黎煥平,承認九八年八月廿六日,在鯉魚門與向發剛、文國東及廖海雲等人以武力將女事主許小清禁錮並要求贖金。

勒索事主表親萬元

案情指出,女事主當年二十四歲,案發當日凌晨與另外四名女子隨蛇頭從廣東汕尾偷渡來港,他們在鯉魚門上岸時遭三至四名男子截住被帶到附近一間石屋。

該批男子後來釋放其中一名懷孕女人蛇,但是,要求餘下眾女子交出家人資料,女事主交出表親電話,該些男子後來聯絡得女事主的表親,索取一萬元贖金。

被告當日早上被召到鯉魚門幫手收數,惟他與同黨往收取贖金時被捕。同案被捕另外兩名被告向發剛及廖海雲,九九年已先後認罪或被裁定罪成,分別被判囚五年半及八年。

案件編號:HCCC 22/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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