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10月 施政報告提出,在清潔及保安業推行「工資保障運動」,並於兩年後檢討。
08年10月 港府在施政報告中承認「工資保障運動」成效不彰,決定立法制訂最低工資,並涵蓋所有行業。
10年3月 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建議將最低工資訂於時薪二十元,引起極大反響。
10年7月 立法會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
10年8月 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宣布達成共識,有消息指時薪會訂於二十八元,引起勞工界不滿,要求將時薪訂於三十三元。
10年11月 港府宣布最低工資水平訂於時薪二十八元。
10年11月 有連鎖快餐集團配合最低工資加薪,但同時扣飯鐘錢;亦有僱主更改合約取消休息日有薪,最低工資法例暴露無規定飯鐘及休息日是否計薪漏洞,勞資爭拗加劇。
11年1月 立法會通過法定最低工資時薪訂為二十八元。
11年5月 最低工資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