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自去年年底修訂道路交通條例,大幅提高酒後駕駛的罰則,打擊醉駕,但醉駕引致的嚴重交通意外仍不時發生,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條例實施一段時間,如一年後,應檢討其效果,有需要可考慮加重刑罰。他又指,藝人是公眾人物,是公眾仰慕的對象,更加不應以身試法。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則表示,香港針對醉駕的刑罰,比其他國家嚴厲,目前罰則已算合理,亦收到一定效果,法例刑罰要以整體情況作檢討,不能以個別事件作為加重刑罰的依據。他反而認為政府在打擊醉駕的宣傳上有不足,強調長遠的公民教育十分重要,除電視宣傳,亦應透過學校向學生灌輸。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亦認為香港對醉駕的容忍度「好低」,他提醒司機,醉駕是刑事案,會終身被留案底,加上醉駕意外後,第三保不賠,司機可能承受重額賠償,若涉及人命傷亡,面對民事索償,賠償金額更可能是天文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