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賭場會籍黨專屈港客

「賭場會籍黨」殺入澳門賭場搵食,以新招呃港人!「會籍黨」看準港人貪小便宜心理,在賭場內推銷「賭場會籍」,以每月送酒店房間、船票及自助餐券作招徠,實際卻是要騙受害人簽下借據,再押受害人返港連本帶利收取巨款。有受害人無辜欠款六十五萬元,被軟禁三日及損失三十萬元,但報警求助反遭負責案件的警員出言羞辱。

阿強(化名)農曆新年期間與幾名朋友到澳門遊玩,已數年未去過澳門的阿強充當先頭部隊到澳門負責取酒店房,之後獨自到賭場閒逛,期間遇上「會籍黨」,過了「黑暗三日」。當日在賭場一男子向阿強推銷賭場會籍,聲稱成功入會每月可獲三套來回船票、酒店房間及自助餐券。阿強覺得優惠吸引,便跟隨男子到另一賭場辦入會手續,並付上身份證、信用卡及手提電話作登記,期間阿強在一份寫上其姓名及「四十萬信貸額」等字眼的手寫合約上簽名。

沒收手機如軟禁

男子要求阿強到賭場貴賓廳賭錢,聲稱在閉路電視拍下其賭錢情況,會籍才會啟動。進入賭廳,阿強看見大堆大額籌碼放在百家樂賭枱上,大吃一驚。男子安撫說:「唔使怕,郁少少(籌碼)就得,一陣會叫人將三十萬籌碼放番入你戶口。」半小時後,阿強估計朋友已抵達澳門,所以要求離開,估算自己約輸掉一萬元。

離開賭廳後,對方指會籍仍未啟動,要阿強提供五萬元現金作保證,阿強拒絕並要求取消申請及取回手電。但對方指手電已交到香港總公司,需親自往取。由於阿強不想失去價值約五千元的手電,惟有跟對方返港,離開前阿強已致電酒店大堂,向朋友留言簡述事件,免朋友擔心。

豈料抵達上環碼頭時,三名彪形惡漢早已「恭候」,並對阿強說:「澳門嗰邊已將你條數賣咗畀我哋!」阿強才驚覺自己墮入騙局。三人更恐嚇說:「你喺澳門借咗四十萬,還咗條數就無事,如果唔係就會無手無腳!」阿強被嚇得乖乖將身上數萬元現金交出,並取回手電向朋友發短訊借錢。其仍在澳門的朋友,估計阿強已出事,在當地報警求助。

報警求助遭羞辱

至於阿強則被惡漢押回家確認地址,並被迫取出所有信用卡及向銀行借款的文件,在其後的兩日軟禁期間,阿強以信用卡透支、銀行及朋友借貸,共向惡漢繳款三十萬元,惟對方卻指連本帶利共六十五萬元,眼見阿強合作所以將他放走,但命他需於月尾前分兩期還清三十五萬餘款,更警告阿強不可報警,否則會對他及其家人不利。

阿強返家立即與家人商量,並到尖沙咀警署報案,但負責錄口供的警員卻質疑阿強是「真輸錢、假被騙」,又指事件不涉刑事成分,所以難以追查。報案後阿強多次接獲惡漢追數電話,向負責案件的警員求助,對方竟教他:「你同佢哋(惡漢)講,我已經報咗案,差人會做嘢,佢哋就唔會再搞你!」天真的阿強信以為真,結果換來惡漢出言恐嚇及家中半夜被拍門,家人飽受滋擾,再報警求助,但到場警員亦顯得愛莫能助。

阿強直認因貪小便宜惹禍,亦承認被軟禁期間有多次「甩身」機會,但礙於個人資料、住所地址全被對方掌握,擔心會禍及家中年邁父母,所以不敢反抗。他承認自己在事件中表現愚蠢,但無必要遭到警員侮辱恥笑,令他對警方大失信心。警方發言人表示該案件列為「收債活動舉報」,並交由油尖警區跟進。又指警方會據事主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及與事主保持聯絡,提供協助。

圖/文:探射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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