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馬草壟炸藥案 首被告改名

【本報訊】此宗與世紀賊王張子強扯上關係的驚天勒索案中,兩名被控罪成的被告究竟是「白撞」還是「堅料」,庭上證供均沒有交代。有可靠消息透露,首被告陳威行原名陳森友,而陳森友除涉及張子強綁架郭炳湘案,更曾捲入張子強馬草壟炸藥庫一案,惟陳森友在該兩案不是未遭檢控,就是最終被判無罪獲釋,而他後來更改名繼續在港生活,最終因此案而入獄。

消息透露,首被告陳威行雖只有兩次案底,七三年曾涉打劫,八七年曾涉普通毆打,但他其實與張子強關係密切。資料顯示,九九年只有四十六歲、報稱任職司機的陳森友,被控與汪鳳祺及劉卓勳,九八年一月在馬草壟非法藏有八百一十九公斤高度爆炸性炸藥,二千個引爆器及一千六百多呎信管。

警方調查顯示,各被告當年是用貨車分五次將炸藥運送到馬草壟一處所,據稱,該批炸藥足以炸毀大廈與建築物,而此宗轟動全港的炸藥庫案,其實是由庭上稱為「A君」的張子強幕後策劃,顯示陳、張二人關係非比尋常,惟最後僅汪鳳祺被判罪成,陳森友及劉卓勳均無罪獲釋。

「陳森友」被指獲分贖金

除捲入馬草壟炸藥庫一案,陳森友的名字亦與張子強綁架郭炳湘的案件扯在一起。根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九八年就「張子強案」發出的刑事判決書披露,在張子強綁架郭炳湘一案中,陳森友的名字出現多次,被內地公安稱為「同案人」的陳,曾就綁架郭炳湘在內地密謀作具體分工,陳更用假身份證購買綁架郭炳湘的車輛,又被指有份將郭炳湘綁架至馬鞍崗,有指張子強曾將三千萬元贖金分予陳森友。不過判決書中列出陳森友是另案處理,當時沒有交代陳的下場。

至於另一被告郭炳根,消息指他在八十年代已認識張子強,九一年及○一年均曾被警方拘捕,其中一次涉及綁架案,但最終沒有被檢控。

此外,警方○九年九月接獲該宗勒索郭家的案件後,最初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一個月後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接手,警隊高層更下令要將案件列為高度機密檔案。據悉,警方最初曾約見郭炳湘,但郭顯得相當緊張,不願多提被綁架往事,警方最終只為郭太李天穎錄取口供,至於郭老太鄺肖卿,則沒有會見警方,因她其實沒有接觸過勒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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