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村代表 女性僅2.21%

【本報訊】今年初舉行的村代表選舉結果塵埃落定,香港人權監察統計發現,全港一千七百多名村代表候選人中,女性候選人只有卅九人,當中卅人當選,佔全部村代表的百分之二點二一,相對女性立法會議員佔全體議員的一成八,女性在鄉村參與政治及公共生活的機會明顯較男性少,人權監察促請港府加強在鄉村推廣兩性平等,改善村代表性別比例失衡情況。

鄉俗限權益 參選惹閒言

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莊耀洸指出,鄉村有許多習俗及不成文規定,限制女性的權益,如只有男性才可分豬肉及興建丁屋,「男人要話晒事」,鄉村的重要職位絕大部分由男性擔任,如果女性走出來參選村代表,會承受不少壓力,「會畀人覺得佢好大野心,好想出風頭」,在閒言閒語下,女性即使想參選亦困難重重。

莊耀洸促港府考慮鄉村女性參與政治活動的特殊需要,評估過往及制訂協助女性參與各級公共生活的積極措施,如提供培訓課程讓鄉村女性了解自己的權利,改善村代表性別比例失衡情況,並檢討現時鄉村性別平等公眾教育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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