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派錢 或須立法解決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跪低」,答應向估計全數有六百萬人的香港永久居民派發六千元,然而曾俊華至今仍未公布會以甚麼方式派發現金。消息指出,當局亦明白不能以單一渠道發放款項予所有人,故已基本決定以多種方式分發該筆款項,不過大前提是盡量利用現有的渠道,此舉好處是可以大大減省所需行政費用。

派現金恐衍生治安問題

消息指,政府手上擁有大量市民的資料,當中很大部分都與財務及金錢有關,例如綜援、高齡津貼、稅務,甚至早前吵得鬧哄哄的「交通津貼」等,凡曾經使用上述服務的市民,政府基本上已肯定可透過現在渠道發放。據悉,政府亦考慮透過本港銀行發放現金,不過當中或會涉及侵犯市民私隱等複雜法律問題,故有可能需要參照當年注資強積金帳戶一樣,倚靠立法解決。

不過,即使用盡現有渠道,相信亦有部分合資格市民仍未能領取款項,故政府在必要時會提供登記制度予該等「漏網之魚」,直接向該等市民派發支票或現金。然而,由於並非所有市民都開立了銀行帳戶,故若發放支票又或會令該等市民被迫支付不必要的開立帳戶費;即使派發現金,同樣會衍生治安問題,對露宿者等一類真正「N無人士」影響尤為明顯。

至於散居海外的香港永久居民,消息稱為避免有人冒領款項,應會要求有關人士需親身回港領取,由於曾俊華已表明派錢時會加入儲蓄元素,故即使海外港人未能在指定時間回港,亦不會失去該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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